新锦动力(300157) -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新锦动力新锦动力(SZ:300157)2025-12-09 18:47

信息汇报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情况[3][4] 审计工作 - 年报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4] - 原则上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确需改聘需经决议[9] 人员安排 - 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独立董事签署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5][6][9] - 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沟通[10] 职责履行 - 审计委员会表决审计后财务报告、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提交意见[9] 保密要求 - 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0] 记录存档 - 与年报工作有关的沟通等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公司存档保管[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