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人数不足董事会60日内补足[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定期提前5天、临时提前3天通知,紧急重大事项可豁免[14]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工作小组与职责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和执行决议[8]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建议[8] 薪酬审议流程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考评流程 - 先述职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报报酬和奖励方式给董事会[12]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