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新锦动力(SZ:300157)2025-12-09 18: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新锦 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规定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并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