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300157) - 内部审计制度
新锦动力新锦动力(SZ:300157)2025-12-09 18: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12]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1次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19] 特定事项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1次检查并出具报告[14]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0年[17] 募集资金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1次[24] 报告审议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绩效考核 - 公司应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32] 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的审计[21][22][23][24]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29] - 内部审计部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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