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拟发生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报告[15] - 拟发生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15] - 拟发生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15] - 拟发生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报告[15] - 拟发生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报告[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19] 重大事项报告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及时报告[2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属于重大风险事项[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关注[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25][27] 人员报告要求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需提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7] - 公司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等应在重大事项相关时点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29] - 报告义务人必要时应在当日提交重大信息相关资料[30] 信息管理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等不得泄漏内幕信息[3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回答咨询、管理信息披露等事宜[31] - 董事会秘书指定证券事务部整理保存上报信息并按规定分析判断披露[33] 信息分级 - 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35] - 绝密级信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确定,公开前知情人员控制在董事会等范围内[35] - 机密级信息由其他董事等确定,公开前知情人员控制在董事会等相关人员范围内[37] - 秘密级信息由各部门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确定,公开前知情人员控制在必要接触人员范围内[37] 责任与制度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将追究责任人责任[31] -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41]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受处罚或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41]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42]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4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7]
新锦动力(30015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