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11年1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88880000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3937707元[9]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0000000股普通股[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53937707股,股本结构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1]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2]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39]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诉讼[4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5]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4]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4]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含会议召开当日[6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6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6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出现该情形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70]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2/3以上通过[84] 董事相关 - 董事会、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90]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除外[91]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99]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1/2[100]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8]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8] - 公司需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1] - 最近3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或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75] 其他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55][159]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68] - 公司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88,18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8]
新锦动力(300157) -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