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与关联方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9] 股东会流程相关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临时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4]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以提案方式提名董事候选人,并须在股东会召开10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送达董事会秘书[14]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股东会决议相关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1] - 关联事项形成普通决议,须由参加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2以上通过;形成特别决议,须由参加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2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31]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对内资股和外资股股东情况分别统计并公告[29]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9]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29]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30]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云贵集团〔2024〕60号 附件1)废止[33]
贵研铂业(600459) -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