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19]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表决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22]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内容[25] - 存在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等情况,需分别统计并公告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2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出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并当场公布结果[24]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7]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7]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0] - 股东会召集等不符要求,中国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31]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违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严重时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3] - 本规则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33]
津滨发展(000897)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