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联创电子联创电子(SZ:002036)2025-12-09 18:4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委员担任[4] 审计委员会运作 - 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9] - 监督指导审计稽核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限[20]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22] 审计相关流程 - 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前提交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4] - 有权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进度及问题,督促按时提交审计报告[24] -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24] - 年度财务报告完成后,开会表决相关问题,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4] - 向董事会提交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决议[24] 信息披露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等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