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制度对象 - 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经总裁批准可纳入其他人员[2] 薪酬方案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4] - 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占比不低于50%[7] - 独董津贴按年算、月发放,经薪酬委建议、董事会和股东会确定[8] 考核管理 - 出现严重违规不发年度绩效薪酬,已发可追回[9] - 年度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1] - 高管年初制订计划目标,签署责任书[11] - 薪酬委在年报完成后对兼任管理职务人员考核[11] 申诉机制 - 董事、高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薪酬委、董事会申诉[11][12]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作废[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