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联创电子联创电子(SZ:002036)2025-12-09 18:48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超50%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等多项指标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要求时,按不同情况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5][6] 投资决策与管理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其他部门和个人无权决定[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稽核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对外投资事项并出具报告[10] - 对外投资项目初步意向提出及初审流程[10]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异常需追责[11] 子公司管理 - 战略与投资部参与子公司设立或股权转让事宜[13] - 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母公司委派[14] - 被投资子公司按季度向母公司报送运营情况,公司每年对其监督和审计[14] 投资处置 - 处置对外投资须符合法律规定,特定情况可收回或转让,股权处置履行法定程序[17]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对外投资相同[18]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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