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1] 接待推广 - 通过接受调研、沟通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2] - 应遵循公平、诚信等六项原则[4][5]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是接待、推广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八项主要职责[6] 活动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 30 日内接受现场调研[6]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7] - 活动结束后 2 个交易日内编制并披露活动记录表[8] 交流要求 - 与特定对象交流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做好记录存档[9][10] 信息披露 - 再融资向特定对象询价、推介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1] - 向保密义务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其签署保密协议[11] - 股东会上通报未公开重大信息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11] - 信息泄露涉及五类特定对象立即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2] - 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答复[12] - 第一时间在指定网站和媒体披露信息[13] 行为禁止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有八类情形[13][14]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审议批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