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联创电子联创电子(SZ:002036)2025-12-09 18:48

选聘限制 - 大股东、实控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或干预审计委员会职责[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9] 选聘提议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议案[6] 选聘方式 - 可采用公开选聘、邀请选聘等方式[7] 选聘流程 - 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11] 聘期规定 - 聘期一年,可续聘且续聘可不招标[8]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9]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意见中[14]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4] 责任处罚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14] - 严重时对责任人经济或纪律处分[14] - 董事会处罚及时报证券监管部门[15] 制度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