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等六项标准[6]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 30 万以上,与关联法人 300 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7] - 重大诉讼、仲裁:单项或十二个月内累计超 1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7] 报告流程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知悉后先电话报董秘,一个工作日内报书面文件[12] - 董秘收到报告向董事长汇报[12]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12] 责任与保密 - 各部门、全资子公司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 - 董事等未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3] 其他 - 董秘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培训[3]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报告[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