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程序,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的商业秘密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 法。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 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