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一) 作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 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联 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业务,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 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业务,但下列情形除 外: (三) 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 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