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承接,《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修订18项内部治理制度,制定2项内部治理制度[2][3][4]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70,000万股,新兴际华集团认购267,300万股,持股99%;新兴发展公司认购2,700万股,持股1%[10][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439,162.940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特定信息或资料[17][18]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多项职权[2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3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至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或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5][58] 专门委员会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65]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为五名,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67]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7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2] 合并、减资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7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77]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80]
际华集团(601718) - 际华集团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