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股 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