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内部审计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控股公司[2] 审计监察部人员与报告要求 - 需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职人员,部门负责人应专职[4]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7] 审计内容与频率 - 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1] - 审计经营管理效益关注经济效益等[8] - 审计财务管理关注财务收支合规等[8] - 对重要对外投资项目发生后审计[10]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审计关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12] 内部控制相关 - 最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 督促相关部门对内控缺陷整改并后续审查[13]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4] 审计档案与资料管理 - 审计项目结项后将相关记录资料纳入审计档案[16] - 内部审计资料未经同意不得泄露[16] 违规与奖励 - 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资料可采取措施或追责[18] - 违反办法的审计人员公司按规定处罚[19] - 审计人员有突出表现可获公司奖励[20] - 可对有突出贡献的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提表扬和奖励建议[20] 制度生效时间 - 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