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境内企业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