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景旺电子景旺电子(SH:603228)2025-12-09 19:02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职工代表董事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