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002294) - 《公司章程》修正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订。 具体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全文中"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 | | 全文中的"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均删除,相关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 | | 因新增、删减或排列相关条款导致原序号发生变化,而不涉及其他内容变化的,不再一一列示说明。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 |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 |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 |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 | 订本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