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6886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建立深圳惠泰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 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公司董事会聘任且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市场水平相适应、与公司及个人业绩相匹配原则; (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管理责任、权限相契合;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契合原则,薪酬水平与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机制紧密挂钩。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与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