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立泰(00229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应当按照本制度 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