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钛(00893) - 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书
中国铁钛中国铁钛(HK:00893)2025-12-09 18:56

(本文件乃以英文編製。中英文版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為準。) 中國釩鈦磁鐵礦業有限公司 (「本公司」) 審核委員會 (「委員會」) 的 職權範圍書 1. 委員會應由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從非執行董事間委任,最少需由三名成員 組成,其中又至少要有一名是如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 規則」)第3.10(2)條所規定具備適當專業資格,或具備適當的會計或相關的財務 管理專長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2. 委員會的成員必須以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大多數。 3. 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4. 成員的任期由委任日期起計,為期一年,可予重續,並須受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 (「細則」)條文規管。 5. 委員會成員的任命可予撤回,並可由董事會通過決議案委任新成員。 6. 不可委任替代委員會成員。 出席會議 (根據於2025年12月8日通過的董事會決議案修訂及採納) 成員 1 會議次數及議事程序 權力 2 7. 本公司首席財務官(或任何職稱不同但擔任相關職能的高級職員)及外部核數 師代表於一般情況下會出席會議。其他董事會成員可應邀出席指定會議,以就 特定問題或關注事宜作出回應。倘有內部審核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