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取消后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1] - 修订、制定 29 项公司内部治理制度,11 项需股东大会审议[4]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3]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以 165,234,615.02 元净资产按 6.61:1 折股比例折为 2,500 万股,其余进入资本公积[11]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0,000 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 1 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3,600,000 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等[14]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监督、提建议或质询,可转让、赠与或质押股份[14][15] - 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诉讼、请求执行收回股票买卖收益规定[13][14][16][17] 会议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 5 人等情形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3][25] - 股东大会/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26]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通知[43]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3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9]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7][49]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50][51]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向总经理负责[5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51] 利润分配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52]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52] -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 20%[54] 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 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7] - 公司分立、合并、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7][58]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按股东持股比例相应减少[58] 清算与解散 - 持有公司 10%以上表决权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财产后制定清算方案[59][60] -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活动[60]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