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688382) - 益方生物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益方生物益方生物(SH:688382)2025-12-09 19:33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2]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执行,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方法[17] 关联人定义 - 《科创板上市规则》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主体[5] - 《香港上市规则》主要股东是有权行使或控制行使10%以上投票权的人士[7] 关连人士权益 - 基本关连人士联系人在雇员股份等计划合计权益少于30%[7] - 30%受控公司指本人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7] - 合营公司本人等需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30%以上权益[7] 附属公司规定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或最近一年少于5%[9] - 计算非重大附属公司相关百分比率以100%的总资产等为基准[10] 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法人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由总经理批准[2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达30万元以上、法人达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1%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1] - 与关联人交易超过3000万元且占比1%以上,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22] 担保与资助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2]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况除外且需经相关程序提交股东会[23] 交易披露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超三年,超三年需独立财务顾问书面确认[28] - 公司应按要求披露除完全豁免外的关连交易及详情[42]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度制定及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自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日起生效[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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