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占用规定 - 公司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不得多种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5][6] 关联交易规则 - 关联交易需按决策程序进行[6] - 子公司开展经营性关联交易需签经济合同[7] 担保规定 - 对关联方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7] 责任与处理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0] - 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10] - 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11] - 违规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3]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5] - 对造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不良影响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分[16] - 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6] - 违规致投资者损失,除经济处分外追究法律责任[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18] - 制度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1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18] - 制度修改程序与生效程序相同[1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 - 文档日期为2025年12月9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