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40万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60万元[10] -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以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为2500万股,其余进入资本公积140234615.02元[20] - 发起人池正明持股19150000股,持股比例76.6%[22] - 发起人池骋持股3114750股,持股比例12.495%[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3600000股,均为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五种方式增加资本[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5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3][5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5]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两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5] - 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7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7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21][1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32]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任独立董事[13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9]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0]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14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51]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1] 管理层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5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52] 财务与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6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63] - 多种情况下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65]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167] - 不同发展阶段和支出情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69] - 重大投资或支出有明确界定标准[170]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对外披露,审计机构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79][18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91]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92]
东亚药业(605177)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