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设置与对象 - 内部审计部独立设置,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 - 审计对象包括各控股、参股、分公司等机构及人员[6] 审计依据与内容 - 审计依据包括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等[6] - 涵盖财务收支、内控、经济合同审计等[8][9][10] 审计报告与权限 - 至少每季度报告工作,年度提交报告[17][18] - 有权制定制度,制止严重违规行为[20] 审计流程与处理 - 审计前3日下达通知,处理意见15天可复审[24][28] - 3 - 6个月内进行审计回访检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