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688382) - 益方生物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上市后适用)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6]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9] - 每年至少评估一次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10] - 每年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并披露[10] - 建立董事和高管储备计划并更新[10] - 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及出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职务数量[10] - 与公司部门交流搜寻人选[15] - 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并形成意见[16] 会议相关规定 - 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确认全员收到可随时召开[18] - 会议2/3以上委员(含委托出席)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1/2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其他委员认为无显著影响可参加,董事会可撤销结果重表决[23]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委员审议决议,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决议,董事会审议议案[24] 议事规则 - 术语与《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含义相同[26] - 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以法律法规为准[26]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26]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H股在港交所上市日起生效[27] - 中英文版本有歧义以中文版本为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