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福电子(688545) -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兴福电子兴福电子(SH:688545)2025-12-09 19:33

公司上市与股本结构 - 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股份总数3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3][9] - 发起人认购股份合计26,000万股,其中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4,375万股[8][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27] - 股东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少于5人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成员中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9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95] 利润分配与财务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3] - 有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5][12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35] 公司合并、解散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1]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8]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