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6,975,757元[10] - 公司于2000年11月1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7] -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时注册资本5,818万元[7] - 公司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756,975,757股[22]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中西药等采购、生产及销售等多项业务[16]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4]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应在10日内注销,部分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部分情形公司合计持有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有权按规定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直接诉讼[44] - 公司董事会不收回特定股东买卖股票所得收益时,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3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批准超过年度融资额度30%以上的追加融资额度事项[53] - 股东会审议批准单个项目标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不含10%)的相关事项[54] - 股东会审议批准单个项目标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不含5%)的资产处置事项[54]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6]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6]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包括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董事1名[138] - 董事会审议批准单项目标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10%(含10%)的资产购置等事项[139] - 董事会审议批准单项目标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5%(含5%)的资产处置事项[139] - 董事会有权批准的单次担保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139] - 审议批准不超过年度融资额度30%以内的追加融资额度事项[141] - 决定累计金额不超过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的对外捐赠事项[14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145]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7]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9]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79] - 年均可分配利润分红比例为30%,具体由董事会结合情况确定并经股东会审批[18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8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18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184] - 公司营业收入总额或净利润同比下降30%以上,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88]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63][16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7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2][19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197][198]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200]
昆药集团(600422)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