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铁(603300) -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董事会应当依 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4 名。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 1/2。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