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铁(603300) -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 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 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十条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应当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 要包括其履行职责及行使职权的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履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