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内部治理结构调整,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承接职权[1] - 2025年12月9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公司章程修订 - 完善《公司章程》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明确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及法律责任[4] - 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章节及表述[5]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节[6][7] - 明确可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8] 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53460723股,均为普通股[13]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可回购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4][15]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7]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或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诉讼或自己直接诉讼[18][19]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有多项标准,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等占比及绝对金额等[2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53] -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净利润之比低于30%,需详细披露相关事项[5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55]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修订为3 - 5年[35] - 公司副经理对经理负责,协助经理开展工作[52]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53]
珠江股份(60068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