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股份(6006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构成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 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 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或证券 事务代表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证券事务代表等 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