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300390)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 度报告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 的问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 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 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露 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理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