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新能(30039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集人)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 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补足委 员人数。 第六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