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壹连科技壹连科技(SZ:301631)2025-12-09 20:03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表决分开[3] - 董事会及3%以上股份股东可推荐非独董候选人[5]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推荐独董候选人[5] 提案与投票规则 - 3%以上股份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6]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8] - 多账户持股选举票数合并计算,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9] 当选与补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者当选[14]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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