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重大诉讼与资产情况报告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需报告[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1] 人员与研发情况报告 -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职等超三个月需报告[11] - 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辞职或变动需报告[11] - 公司重要研发项目研发失败等需报告[11] 债券与财务数据披露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累计达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10%需披露[12] - 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披露[12]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2]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14]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14] 股东情况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披露[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5] 合同披露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比高且超1亿需披露进展[15]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当日由经办人员向责任人报告[21] - 重大信息涉及主要标的超交付期限三个月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6] - 制度与后续规定冲突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6]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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