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壹连科技壹连科技(SZ:301631)2025-12-09 20:0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4]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0] - 过往任职有出席会议次数限制者不得被提名[14]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十二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5] 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被免职者可声明异议[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6][17] 重大事项决策 - 重大关联交易定义及决策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20][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或全部同意[21] - 应当披露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3] 会议相关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2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9]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31] - 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33][34] - 任职期间需参加深交所认可的培训[34]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6] - 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并办理公告事宜[36]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50]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51] 津贴与保密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9] - 任期结束后有保密义务[41] 审计相关 - 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43]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43] - 年审前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并安排见面会[43] - 审议年报前审查程序,有异议可处理[44] - 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45]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股东会修订、董事会解释[48][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