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担保原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 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 1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依法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它债务提供 担保责任,担保方式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