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301631) -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与豁 免行为,确保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