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600758) - 内部控制管理l办法
辽宁能源辽宁能源(SH:600758)2025-12-09 20:16

制度修订 -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于2025年12月9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1] 报告与评价 - 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所属单位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本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9] - 各单位每年需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15]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6] 目标与原则 - 公司内部控制目标为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3] -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全面性等原则[3][4]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内控实施和评价情况[6] -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日常运行[6] - 公司机关职能部门是内部控制实施的运行机构和责任主体[8] - 内控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8] 监督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0] - 公司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日常、专项检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定期听取汇报[21] 其他要点 - 公司内部控制应关注内部环境等要素[11] - 当国家法规等六种情形发生变化时,公司需及时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等[16] - 公司根据经营特点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监督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21] - 公司加大督促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力度,追究相关单位或责任人责任[21] - 公司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审计,编制审计报告并与自评报告同时披露[21] - 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评价相关记录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年度报告永久保存[23] - 内部控制档案按相关规定保密管理,履行借阅、复印等审批手续[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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