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信息 - 1996年10月29日上市,总股本变更为7988万股[4] - 1997年5月13日总股本变更为15976万股[4] - 2010年4月16日总股本变更为207681760股[4] - 2015年9月18日总股本变更为1340879312股[4] - 2016年10月18日总股本为1332962077股[4] - 2017年1月11日总股本变更为1331408935股[6] - 2019年1月10日总股本变更为1322017394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22017394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322017394股[6][12] 股东权益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应15日内书面答复[24]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有权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提起诉讼,30日内未处理可自行起诉[26]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特定情况除外[1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人数不足6名等6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0][41][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2/3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可视需要设副董事长1至2人[85] - 董事会决定单笔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贷款事项[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9]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一般为会议召开5日以前,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8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9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7]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8]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盈利、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无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特定情况除外)[118] - 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中期分配[119]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在利润分配时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被占用资金[119]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67]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3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9]
辽宁能源(600758) - 辽宁能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