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600758)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辽宁能源辽宁能源(SH:600758)2025-12-09 20:17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三)各控股、参股公司负责人(如有);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