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能源(600758) - 总裁工作规则
辽宁能源辽宁能源(SH:600758)2025-12-09 20:17

规则修订 - 规则于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1] 交易处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可由总裁处理[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可由总裁处理[5] 经营管理 - 总裁应提出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总裁、财务总监对公司日常财务支出分级监管审批[9] 会议与报告 -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13] - 总裁每年至少两次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内容含年度计划实施等情况[1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