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000783)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长江证券长江证券(SZ:000783)2025-12-09 20: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十四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五名[5] 董事会审议事项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但未达50%,应提交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收购或出售资产总额达上述标准,应提交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资产抵押总额达上述标准,应提交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捐赠多于一千万元且为五千万元以下,应提交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达规定金额,应提交审议[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13]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需提交书面提议[15][17][19] 会议举行与决议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特定情况可联名提出暂缓表决[22] - 关联关系须回避表决,按规定处理[2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一人一票[25] 会议档案与备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会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决议备案[34] 其他规定 - 凡需审议事项会前报送材料,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记录[19]

长江证券(000783)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