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3002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光线传媒光线传媒(SZ:300251)2025-12-09 20:18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辞职、任期届 满未连任、解任/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