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3002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光线传媒光线传媒(SZ:300251)2025-12-09 20:18

人员解任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 股东会等解任相关人员自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4] 职务处理期限 - 特定情形下30日内解除董事等职务[5] - 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董事补选[6][7] - 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7] 法定代表人及股份规定 - 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 离职2年内忠实义务有效等股份规定[10][11] 异议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申请复核[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