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30025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光线传媒光线传媒(SZ:300251)2025-12-09 20:1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7]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7]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6]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6] - 董事、高管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4]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三十日内处理[7] - 违规买卖公司视情况处分并收缴收益[1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两日内申报身份信息[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日内申报[11] 减持计划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3] - 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均在两日内报告公告[13]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16] - 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6] - 制度以国家规定为准,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订[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